宗教信仰是心靈的寄託是精神上的安慰
宗教的元素
一個宗教之所以成為宗教,是因為它包括三個層面,其一為宗教的思想觀念及感情體驗(教義),二為宗教的崇拜行為及禮儀規範(教儀),三為宗教的教職制度及社會組織(教團)。
教義
宗教的思想觀念和感情體驗,即人的神觀及對神的敬畏心態,是整個宗教的內在因素及核心所在,故「對神的信仰」乃是一切宗教的根本。宗教信仰的對象被人理解為一種超自然而又控制自然的神秘力量或神聖實在,它被視為神力、精靈、眾神、至高一神,或抽象地以絕對者、永恆者、至高無上者、自有永有者、無限存在者、超越時空者稱之,這種信仰被視為萬物的起源和歸宿,一切存在的根基及依據。然而各宗教對神的理解不盡相同,有可能是「眾多而有序」、「單一而排他」,有可能以「超在」或「內在」存在,由此構成多神教、主神教、單一主神教、二元神教等,也有超泛神論、泛神論、萬物有靈論等不同的神論。
宗教對神靈觀念的解釋為「神學」,神學在宗教傳播、歷史演進、人類進步中不斷被調整修正,神學是人為宗教與自發宗教的最大分別,因為神學有其理論化及系統化,而自發宗教是不具神學體系的。
3 則留言:
謝啦!
謝啦!你做ㄉ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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